人可以同时有两种信仰吗?

人不可能有两种信仰,否则会导致人格分裂。

文|崔恒清

2013年7月的一天,上小学六年级的娜娜到姐姐家住,当天晚上她被姐夫李强强奸。事后,李强威胁娜娜不允告诉任何人,否则她全家人会在村子里身败名裂。娜娜就一直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任何人。就这样,娜娜从小学升入初中,每次到周末,姐姐和姐夫总会来学校接她回去,晚上乘着姐姐熟睡时,李强便会对娜娜实施强奸。 (2015年10月24日 新华网)

近来,少女遭性侵而产子之事屡有发生,且女孩年龄多在十二三四岁。每每听闻总让人为之唏嘘哑然,这十月怀胎按理说难以藏着掖着,怎么就一直没被发觉或引起家人及周边人怀疑,竟然还诞下孩子?这发人深省,须正视少女遭性侵而产子问题。

梳理此类事件,这其中多数包括少女本人及其家人在内都蒙在鼓里,直到孩子呱呱坠地才如梦方醒。这主要是一些家长大条,认为这样的事不会发生在这个年龄孩子身上,故而根本就没往这方面想,以至于面对日渐凸起的肚子,以为孩子发胖或食量大。涉事少女的懵懂无知或犹可一说,但作为女孩的家长及老师,与之朝夕相处,将怀孕当作简单“发胖”及“食量大”,就实在让人有些匪夷所思。这实则映出家长防范孩子遭性侵意识不强,以本案为例,姐夫多次性侵少女,而姐姐及其家人却一无所知,也才有了少女在学校厕所生下一女婴这等荒唐事发生。

当然,这其中也不乏明知少女遭性侵怀孕而听其产子事例,最典型莫过于一女孩遭遇同村多名老汉骗奸而生产的事,而奇葩理由居然是,以此“锁定”谁是孩子的父亲。这简直是大脑进水了,完全将生孩子当作“儿戏”,这两者孰轻孰重,其实并不难作出决断。还有一则事例是,一十三四岁少女在遭遇性侵后,先后连续生下了两个孩子。这里需要追问的是,既然已经知道孩子遭性侵怀孕,那为何让其再生下来?当地的计生部门都去哪儿了,对合法夫妻多生都不依不饶并穷追猛打,为何独独对此视而不见并如此宽容?

这“意外”来到人世孩子,显然是社会及家庭不速之客。心智尚不成熟又无抚养能力的“小妈妈”,还有甚或连孩子生身父亲姓甚名谁都不知道,这都是不容回避的问题。不能给孩子一个健全的家,就稀里糊涂让其匆匆来到人世,这是对孩子极端不负责人。毫无疑问,那些性侵少女者压根儿就没有想当父亲,而且他们也不配当父亲,他们只是想的逞一时之“快”。进一步讲,他们中或因年龄因素或因经济问题,往往难以担当抚养及教育孩子重任;“小妈妈”自己还是个孩子,还需要人照顾,也根本无力去养育孩子。如此,孩子只能成为家庭及社会累赘与多余人,而这些都将成为孩子日后成长中难以拭去的阴影,又何谈去拥有金色童年与美好人生?

十二三四女孩自我保护意识差,容易上当受骗而遭到性侵。这应引起家庭、学校、社会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用悉心及强有力举措为孩子筑起一道牢固的防“狼”栅栏,无疑显得异常重要。首要是有此年龄段女孩父母要多做有心人,不能只顾赚钱奔波而忽视了孩子,尤其不可自己外出打工让孩子在家“留守”;其次,学校及社区也要将之当作一码事去做,防范此类事情的发生,要善于洞察浮出的相关不正常苗头,建立高效的预警机制;再次,公安部门在此问题上也要有所作为,预防是关键,要充分发挥“线人”作用,对有此罪恶念头及蠢蠢欲动者要当头棒喝,果断亮剑,使其难以继续胡作非为。

少女遭遇性侵已是不幸,若再让其怀孕并生下孩子,那就是不幸中的不幸,或者干脆说是罪恶。其实,“狼”固然要打,但是谁让“狼”有了可乘之机,谁对女孩怀孕及生养闭目塞聪或装聋作哑,光有谴责显然是不够的,而是要以法治思维予以追责。作为女孩父母,有法定监护责任及义务,这须加以明确与重申。但愿每个女孩父母都能牢记这一点,唯有其精心呵护,才是孩子防“狼”之有力利器,相信此言不谬。

优衣库"啪啪啪"事件你所不知道的细节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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