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时候,底牌越清晰,态度越明确,摊牌也会越快,人质相应也就越安全。
在叙利亚被“伊斯兰国”扣押的中国人质樊京辉刚被证实遇害仅3天,马里首都巴马科又爆发生恐怖分子闯入市区五星级酒店、劫持包括10名中国人在内、约170名人质的暴恐事件,最终有20多名各国人质在解救过程中不幸遇害,其中也包括中国中铁建公司3名管理干部在内。
国际恐怖主义的肆虐令全球范围内人质事件频繁发生,而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尤其“一带一路”建设的展开,在海外经营、工作、生活、旅游的中国企业、公民势必越来越多,他们中也必然会有人面临恐怖袭击的威胁。一旦发生意外和不幸,令他们沦为恐怖分子手中的人质,靠什么去解救他们?
长期以来,国际间营救人质的思路无非两条:以谈判为主,不惜缴纳赎金;以直接解救为主,拒不缴纳赎金。
前者的思路是建立在“人质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理论前提上的,希望“先花钱把人捞回来别的以后再说”,法国是这一思路的代表,法国政府曾多次直接介入人质赎金谈判,并多次直承支付了赎金。
后者则是基于“不鼓励恐怖主义行为”的原则,且认为缴纳赎金会刺激“肉票市场”,促使更多劫匪对绑票勒赎趋之若鹜,从而反倒加大了海外侨民的人身危险。美国、日本等国甚至立法禁止企业和私人缴纳赎金,违者追究法律责任,而大多数国家仅仅拒绝政府出面缴纳赎金,但不阻止企业或个人和绑匪做交易。
中国早在东汉末年就因“桥玄幼子劫质案”树立了“要子无将”即不允许向绑匪支付赎金的法律条文,但现实中“赎票”行为比比皆是。近年来海外发生的劫持中国人事件中,中国解救人质的主要思路是“找关系”,即试图通过“靠得住”、“够得着”的各种关系和中间人进行斡旋,然后尝试各种解救方法。
如今“不能付赎金”的思路已为大多数国家所认同(虽然程度有差异),之所以如此,一是ISIS等“把人质当生意”且经常收了钱还撕票、毫无信义可言的做法,已经让越来越多国家和个人开始认同“不能助长‘肉票’市场商机”的理念,二是近期几次恶性恐怖袭击,如巴黎11.13和巴马科11.20暴恐案都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即恐怖分子根本不给任何谈判和讨价还价的机会,而是直接通过屠杀人质寻求利益最大化。
必须看到,绑匪和绑匪不同,有些绑匪(如尼日利亚的“三角洲解放组织”等),定期绑架外国人质只是为了“上头条”,真实意图在迫使当地政府和国际社会正视其政治、经济主张,并让自己不至于被世人遗忘,被他们绑架的人质通常可以谈判解救,且未必需要支付赎金;有些绑匪(如索马里海盗)是不折不扣的经济绑匪,一般“越货而不杀人”,给钱就放(虽然下次还做且越做越起劲);而像ISIS这样的极端原教旨绑匪,他们绑架人质的主要目的是制造恐怖,震慑国际社会和对手,并借此向背后的“金主”和各地追随者显示实力、“功劳”,以吸引更多人力、物力、财力的集聚,这类绑架对人质而言是最危险的,因为不论是否给钱他们都可能“撕票”,且留给解救者的时间很少。
正因如此,就必须确保有能力迅速、准确判明劫匪动机、意图和暴力属性,并据此作出最适合、最有利于保障人质安全的选项,而要做到这点,情报工作必须加强,并需设立有针对性的专属、甚至常设机构。
国际恐怖事件往往牵涉到多个国家、多种势力,这就需要相互沟通、协调以利配合。不仅如此,各方利益并不一定完全重合,有时出于自身考虑其它合作者会有意无意采取一些未必对人质有利的做法,这就要求政府外交和其它官方职能部门早介入、主动介入,这不仅可避免当地军政部门、中间人和其它可能的误导、蒙蔽,更及时、全面了解绑架者的动机、背景、诉求和人质状况,也可更直接、更及时地让对方知道本方的立场、态度和底线,在大多数时候,底牌越清晰,态度越明确,摊牌也会越快,人质相应也就越安全。
军事营救手段是最后的、不得已的备案,可以不用,却不能不备,在军队编制、装备上适当倾斜,组建专门编制,从外交、情报、法理上为一旦必须时动用这一最后手段扫清可能的障碍。
应该承认,这“最后手段”是中国目前在海外人质营救方面的最大短板,不仅体制、装备、投送能力等“硬件”不足,观念、信息情报、“地利人和”等差距更大。如果不能从观念、体制等各方面进行整合、“更新”,即便具备一定武力解救的条件,也未必能及时反应。ISIS在叙利亚境内扣押中国人质,中方实际上暂不具备直接自主武力营救的能力;而马里人质事件发生时,中国在当地实际上拥有一支编制额度达500人、隶属于联合国马里多层面综合稳定特派团“(MINUSMA)的蓝盔兵部队,但这支部队事发时主要集结在远离巴马科的北方重镇加奥执行维和任务,直至人质问题告一段落也鞭长莫及。
最根本的办法,惟有提高绑票勒赎者的“经营成本”,让他们从事绑票活动风险最大化、收益最小化,“有份送死没份收钱”,绑匪和绑架事件就会越来越少。仍以索马里海盗问题为例,最初许多国家、尤其一些跨国企业热衷缴纳赎金,结果索马里海盗越聚越多,越干越起劲,甚至有外地“发烧友”带钱带枪入伙。待各国相约不再缴纳赎金,并纷纷采取护航等打击行动,索马里“海盗行业”便日渐萎缩,如今已不成气候。
但要完成这一点,需要国际间立场协调、利益一致、共同行动,索马里反海盗的卓有成效,奥妙即在于此,而这种各相关国家在特定问题上的心照不宣、互相配合,却还不能在每一个发生绑架事件的国家和地区,以及每一次事件上都生效。
在巴黎“11.13”系列恐怖案发生后,安理会以15:0全票通过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打击ISIS和“胜利阵线”恐怖主义行为的决议,希望年末所发生的这一系列不幸,能促使国际间像在索马里协同反海盗那样,在应对恐怖主义所制造“人质危机”中真正携起手来,共同摧毁罪恶的“绑票勒赎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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