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提拔社区也有发言权”是防微杜渐

明年1月1日起,福州党员干部提拔对象是否进社区联系服务群众,是组织部门考察的重要一环。

文|郭元鹏

明年1月1日起,福州党员干部提拔对象是否进社区联系服务群众,是组织部门考察的重要一环。这意味着,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将对其提拔起着重要的作用。这是记者12月1日从福州市委组织部获悉的。(12月2日《福州日报》)

在党员干部的提拔升迁中,社区组织基本上没有什么发言权,也不会有单位和部门在提拔党员干部的时候,想到到社区去征求一下意见。党员干部头上的乌纱帽,基本上都是“领导制造”、“单位制造”。这样的党员干部提拔程序也就脱离了地气。

表面上看,单位提拔干部、组织提拔干部和社区是没有多大关系的。一个人是不是表现的好,业绩是不是突出,单位最知道,社区也不可能知道。而实际上这样的视野是狭窄的。一个党员干部表现的是不是好,呈现的是很多层面。这就犹如一个物体,单位只能看到“这一面”,却看不到“那一面”。单位看到的只是这些党员干部在单位的表现,在系统的表现,却无法看到在社会上的真实一面。

在党员干部提拔的过程中,赋予社区发言权,实际上就起到了全面了解一个人的目的。党员干部不仅是单位人,还是社会人。他们在单位表现再好,那也只是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其实,党员干部在社会上的表现也是十分重要的。往往,在社会上的表现更接近真实的一面。

为什么我们提拔的党员干部,有的时候与群众的感受是不同的?我们也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一个人被提拔的时候,有群众会议论说:这个人被提拔是理所当然的,他是个好人。可是,有的时候我们也会听到这样的私下议论:这样的人也能提拔,真是瞎了眼睛。这未必就是提拔环节有什么交易,而是提拔的程序里少了社区意见、群众意见。为何一些单位认为的好干部不能被群众认同?为何一些在社会上口碑不好,形象不好的党员干部在提拔后出了事情?这就是很多人的提拔本身就是“带病提拔”。这个“病”在单位并没有呈现出来,但是在社会上早就呈现出来了。

福州市出台的《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联系服务群众情况纳入干部考察暂行办法》规定,对拟提任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在职党员干部,要求组织部门要到社区考察,对进社区开展帮助困难群众,在社区遵守社会公德,在社区的作风形象等进行摸底。这样一来,就让社区有了发言权,换言之也是让他们的邻居有了发言权。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就可以防微杜渐,确保提拔起来的都是百姓满意的。一些官员为何能说出“百姓算个屁”?这就是他们的乌纱帽少了“百姓制造”的因素。

乌纱帽需要布料,可是乌纱帽里也需要“社区意见”这块好布料,不能都是官方的“锦衣”也需要百姓的“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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