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禁带食品”释放文明善意

去电影院看电影,你会带零食吃吗?你又是否曾因带零食而遭到影院工作人员的阻拦呢?

文|张西流

去电影院看电影,你会带零食吃吗?你又是否曾因带零食而遭到影院工作人员的阻拦呢?3日,在长春市某高校就读的小陈就因为自带吃的,遭到了电影院工作人员的阻拦。为此,小陈想较较真儿,去影院到底能不能自带食物。影院称禁止外带食品是为保护观影环境。(1月5日《新文化报》)

从表面上看,电影院“禁带食品”,师从于酒店“禁带酒水”,也是一种霸王条款。殊不知,两者存在本质区别。酒店“禁带酒水”,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强制顾客消费酒店的酒水,侵犯了顾客的自由消费权。而电影院“禁带食品”,虽然限制了观众的饮食自由,但却营造了良好的观影环境,规范了观众的文明素质,维护了公共场合的卫生环境。当然,有的电影院“禁带食品”,却自售食品,就另当别论了。

不可否认,在电影院等室内公众场合吃零食,本身就是一种生活陋习。要知道,在电影院这种相对比较封闭的室内场所吃零食,人为制造了生活垃圾,增加了保洁人员的劳动强度,自不必说;关键是,一些食品、饮料散发出来的异味,对观众造成了不利影响;特别是,有的观众在吃零食时喜欢“吧唧嘴”,这本身就是一种不文明的生活习惯,不仅有的观众难以适应,而且影响了观影效果。

事实上,为了改变部分市民的生活陋习,为了营造城市文明环境,各地均出台了不文明行为禁令,旨在规范市民的行为举止。比如,针对室内公众场合进食行为,许多城市实行了公交、地铁“禁食令”。推而广之,电影院同样属于室内公共场所,也应该在“禁食”之列。然而,室内公众场合进食,在某些市民的行为中已经根深蒂固,要想通过禁令去改变这种陋习,恐怕很难很难,必须从源头上抓起。可见,电影院“禁带食品”,就是从源头上防止室内公众场合进食行为,应该得到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因此,电影院“禁带食品”,释放出了呵护城市文明的善意。换言之,电影院“禁带食品”,并非是霸王条款,而且一种文明疏导,观众应理性对待,自觉遵守。事实上,这种文明疏导方式,比禁令和处罚更有效果,也更具人性化。对于室内公众场合进食这种不文明行为,堵不如疏,首先只能用道德规范去约束。也就是说,要给市民一个修正不良习惯的空间,通过电影院等公共场所的正确引导和温馨提示,辅之“禁带食品”等措施,去提高市民自我调节、自我约束的能力,逐渐改变在室内公众场合进食等不文明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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