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副校长褚健要不要背负所有的罪?

放在历史中看,褚健要不要背负所有的罪责呢?未必。

文|廖保平

原浙大副校长褚健案延期审理,再度引起社会关注。

对褚健最为重要的指控,是褚健低价购买浙江大学工程中心和浙大海纳中控公司持有中控科技公司的股份,检方认为转让过程中估价过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依照法律,褚健恐怕很难脱咎,但单就“侵吞国有资产”而言,解释褚健案还得放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大背景下看。

以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为起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树立了改革新标准,以生产力标准代替了“姓资姓社”标准,反对“左”倾教条主义,基本上克服了意识形态对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干扰;明确了改革导向,中共十四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结束了多年计划与市场的争论;改变了改革战略,从放权让利的行政分权式改革向产权改革为中心的市场化改革转变,积极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所有制结构进行了大调整,企业试行包租卖,兼并与破产,轰轰烈烈的企业改制大潮席卷神州大地。

实际上,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前,许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经营困难,效率低下,一些地方已经在探索,采取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出售等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职工对企业的关心度大为增强,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很多企业很快扭转了亏损的被动局面,恢复了生机与活力。

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以产权清晰化为核心的企业改革更是狂飙突进,数以百万计的国有、集体企业被非国有化改革,江浙地区的非国有化改革最为彻底,释放了巨大的生产力,中国民营经济再次跃上历史舞台,担纲大任,改写了中国经济的基本格局。

然而,这是中国企业变革史上一段迄今仍然争议重大的公案,反对的声音从来没有停止过。反对者认为,这些国有企业改革无一例外地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不仅明显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且也不符合市场经济通行的“谁投资,谁受益”的基本规则。把国有投资与积累分割开来,把积累量化给职工,或者“一卖了之”、或者“一送了之”,都侵害了国家作为出资者的合法权益,直接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确实,在改革过程中,有些问题始终困扰着改革者,比如,如何处理好巩固和发展国有、集体经济与鼓励发展民营经济的关系,在保证国有、集体资产完整性,集体生产必备条件不受损失的前提下,通过量化,加快企业产权改革步伐,使单一的国有、集体经济改为复合式的所有制经济;如何处理好职工占有集体资源的权利,防止出现权益畸形和苦乐不均的现象;如何避免领导和职工抽走集体资金,发“转让财”等等,都只是在摸索中前进,有些地方工作做得好点,人心稳定,改革推进比较顺利;有些地方则矛盾重重,积怨深深,后遗症严重。

这些问题不光是改革者在实践中要面对的,也是顶层必须面对的,它关系到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成效,然而,从中央到地方,从来没有出台过产权量化改革的政策性条例,这就给了每家企业在改革中比较大的“运作空间”,一些企业确实存在讳言莫深的暧昧手法,化公为私的行为并非没有存在。

正因如此,改革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按照法律,国有资产属全民所有,低廉卖给或无偿量化给领导、职工,每一个产权获益者就是“侵吞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就是违法行为。从法理上讲,每一起国退民进的改革恐怕都经不起严格的法律“推敲”;另一方面,不进行这种貌似违法的改革,就不可能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在当时,这国企的压力不仅仅来自非公企业的竞争,更随着开放的深入,尤其是中国加WTO,准许国外企业和资本进入,即所谓的“狼来了”,国有企业压力空前。

如果国有企业不改革图存,则国有资产别说保值增值,很有可能亏空殆尽,这是更大程度上地动摇国有经济的墙脚,瓦解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要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却既想让马跑,又不让马儿吃草,几乎是不可能的事,适度地私有化——实质上涉嫌化公为私,挖国有经济的墙脚,还是任由国企惨淡经营甚至倒闭?当然是两害相权取其轻,改革是相对较好的选择。邓小平说过:改革开放是中国唯一的出路,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条。——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当时非常紧迫的现实和任务。反过来,邓小平的改革论成了尚方宝剑,成了“政治正确”,清除了改革的巨大阻力。

在改革成为尚方宝剑和“政治正确”后,通过以产权清晰、政企分开、制度创新为核心的改革就有了合理性,在特定时期,甚至是比法律还要大,是法上之“法”。既然国企的产权清晰改革是法上之“法”,改革中产权获益者就获得了某种豁免,甚至成为英雄和时代的弄潮儿,受到媒体的关注,成为宣传机器的赞扬对象。

实践证明,国有中小企业进行非国有化改革,尽管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操作不够规范、部分国有资产流失、企业职工下岗失业增加甚至引发一些社会矛盾和冲突等问题,但这些企业民营化后在收益、实际销售、生产力等方面确实有了较大提高。总体而言,国有企业的数量在减少,但是资产的质量在提高,竞争能力在增强,经济效益迅速提高。

这不正是改革想要的结果么?回头再看那些在非国有化改革中的弄潮儿们,他们是在突破原有规则的情况下,杀出一条改革的血路来,现今用原规则来衡量,难免有违规之处。

这正如吴晓波先生所作的一个形象比喻:上百万辆车过“安检”,每一辆车和它的司机都有“违规动作”,若被拦下检查,必无法通过。而制度性的问题是,“安检”部门从来没有公布“非违规法则”。如今看来,中控科技是一辆在当年没有被抽查到、然而却在十年后突然又被拉出来进行重新“安检”的车,而褚健就是那个倒霉的司机。

放在历史中看,褚健要不要背负所有的罪责呢?未必。是时代把他们推到了潮流之中,他们承担起改革实验者的角色,如果当时就认为他违法,就应该当时被阻止和制裁,但如果是这样,国有企业的改革恐怕也就夭折了。所以,多年后采取“秋后算账”,对这些企业家是不公平的。彼一时,他们固然是规则不清晰的受益者,此一时,又是规则不清晰的受害者。历史如此诡异,真可让人为之仰天一叹。

(本文原载无界新闻,欢迎关注无界新闻APP)

推荐阅读:[新浪装修抢工长] (纽交所股票代码:LEJU)&&关注生活家居、装修、经济、股市、服装、书法、手绘、旅游、摄影、运动、奢侈品

热门文章HOT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