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公开财务领域信息别再走过场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教育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高校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本月31日前须向社会发布高校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

文|李记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教育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高校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本月31日前须向社会发布高校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年度报告须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和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介绍。各校重点做好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等招生信息公开,定期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加快实施“阳光财务”。(10月20日《北京青年报》)

据粗略统计,十八大以来,截至今年4月底,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公布的高校腐败案件就已达50多起。从招生录取到后勤基建,从物资采购到科研经费,从校办企业到学术诚信,腐败几乎涵盖了高校所有关键领域和环节(4月2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以此而言,教育部此次要求高校本月底前公开财务领域信息,是对去年7月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简称《清单》)的进一步完善,也是对高校腐败现实问题的进一步反应。

在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国企,都在逐步做好信息公开的情况下,高校显然不能成为信息公开的“法外之地”。一方面,高校财务领域信息公开,“钱袋子”往往涉额巨大。据今年8月相关媒体报道,按照教育部要求,进入8月份后各大部属高校陆续公布了2014年度决算情况。根据76所部属高校公开的决算数据而得出的“高校富豪榜”,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这四所年度决算进“百亿俱乐部”的大学,位居前列。显而易见,动辄百亿的年度预决算,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

另一方面,高校财务领域信息公开,“钱袋子”不只是高校自己的事。众所周知,国内高校多是公立,而高校收入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捐赠收入。但在公共监督的问题上,在外部监督方面,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在地方的省属高校,主管部门都“鞭长莫及”,而当地教育、财政部门“既管不了它的帽子,又管不了它的票子”(4月2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公开财务领域信息,正当其时。

去年7月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包括10大类50条,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风建设等十类项目。但正像我们看到的,《清单》颁布到现在,包括部属高校在内的国内高校,信息公开多是“形式主义”“避重就轻”。这也就是,为什么教育部再度要求各高校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并要求高校编写《年度报告》时,要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和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介绍,以此反映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的评价情况。因为,公开必须经得起内部和外部监督,不能只是走过场。

高校财务领域信息公开,应该参照什么样的标准呢?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曾指出,政府预算科目分为“类、款、项、目”四级,在他看来,预算仅公开到“款”和“项”是不够的,还是太过于抽象,应该公开到“目”,老百姓就一目了然。道理类同:如果高校财务领域信息公开,也能具体到“目”的级别,让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都能看懂,管好了“钱袋子”,小而言之,科研经费分配不公、层出不穷高校腐败等问题,自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大而言之,“阳光财务”倒逼之下,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推进,亦会减少很多阻力,国内高校发展亦会迈向预期中的“快车道”。

(本文经作者授权发表百家,未经同意不得转载。)

欢迎扫描以下二维码订阅我的微信公众号 maisixiang1,成为我的整百订阅用户(如第一百位,第二百位……依此类推),将获赠一本我的签名本新书《摸着历史过河》,活动截止2015年12月31日。礼物都准备好了,就等你出手了。

热门文章HOT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