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阿里鸡鸭互掐没有赢家

广大消费者愿意看到二者这样的场面:拼双方实力,在商品质量、品质、价格优惠、快递速度上展开全方位的竞赛和竞争。这才是光明大道!

3日,京东宣布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11月4日 新华网)。

京东告状“文书”上赫然写道:近日不断接到商家信息,反映阿里巴巴集团在“双十一”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这种行为妨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更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京东已就此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随后,天猫双11负责人表示,京东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市场问题还是让市场解决吧!言外之意是,这是市场竞争问题,最终的解决方案就是让消费者选择。而京东却小题大做告到市场管理部门,试图让有形之手干预解决。其实是自己心虚没底气的表现。

似乎仍不过瘾,天猫双十一筹备委员会发言人芳娅11月4日表示,我们尊重实名举报,但今天是……鸡实名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以此来调侃和不屑京东的举报。

京东方面当然不甘示弱,再次进行了回应。京东相关负责人称,阿里的表态,始终在回避它是否强迫商家“二选一”,搞不正当竞争这个核心问题。其实不管试图把话题绕到哪里去,怎样试图混淆视听,都无法回避事实就摆在那里,不会自行消失。京东仍然坚持其搞不正当竞争,扰乱了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双十一”未到,天猫与京东的“猫狗大战”却已经愈演愈烈,双方大打嘴仗,交锋多个回合。虽然双方已经过几个回合的嘴仗,但一个事实没有否认,那就是京东一纸诉状中所言的“阿里巴巴集团在‘双十一’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这里面关键在于是不是“胁迫”上。按照阿里的意思其让商家“二选一”本身就不是胁迫,就是给了商家的选择余地。而京东理解的“二选一”即:只能选择一家平台,其本身就是胁迫。对于阿里所称的“让消费者选择”,阿里的实际行为恰恰在限制消费者选择,不让商家自由选择其他平台搞促销,何谈让消费者选择?如果按照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电商平台不得“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貌似阿里有违背之嫌疑。关键看京东状告到国家工商总局后,市场管理部门如何定性和仲裁?

这几年每到“双十一”,促销活动尚未开始,而电商企业却硝烟弥漫,提前开战。比如,关于“双十一”商标权、注册权、使用权等的争议争论和炒作问题等。从京东与阿里来看,这几年嘴仗甚至骂战“官司”不断。“同行是冤家”在阿里与京东二者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啊。

笔者需要强调的是,无论阿里让商家二选一,还是京东状告阿里扰乱电子商务秩序,二者做法都是短视行为和狭隘思想。电子商务市场足够大,足以容得下二者。截至9月底,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仅仅10.0%。如果到2020年提高50%的话,还有将近40个百分点,将近10万亿元商品零售额市场份额供电子商务企业挖掘。这个市场空间足够京东、阿里吃饱喝好,何必为了一个“双十一”促销活动而相互诋毁甚至告状呢?把这个精力放在提高服务客户质量、品质、商品价格优惠以及加快快递速度上该多好。

恳请京东、阿里不要把精力放在相互拆台、相互掐架打架诋毁上。和为贵是智慧聪明商家之道。相互残杀排挤和诋毁只能是两败俱伤,无一胜者。两家应该有足够胸怀,共同依靠自己的实力打拼,而不是旁门左道。

广大消费者愿意看到二者这样的场面:拼双方实力,在商品质量、品质、价格优惠、快递速度上展开全方位的竞赛和竞争。这才是光明大道!

消费者和百姓不愿意看到在世界上都有一席之地、声名显赫的中国企业,私底下却在做近乎是“小人”之举,这与其响当当的身份地位反差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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