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全年罚款”,权力多少钱一斤?

昨天是2016年的第一天,然而此前,河南周口郸城县的三轮车车主们就被要求提前缴纳2016年全年的“占道罚款费”和“卫生费”。

文|郭元鹏 

昨天是2016年的第一天,然而此前,河南周口郸城县的三轮车车主们就被要求提前缴纳2016年全年的“占道罚款费”和“卫生费”。陈先生觉得“胳膊拧不过大腿”,只好交了1000元费用。交钱之后,工作人员给了他20张收费票据,每张金额为50元。陈先生所提供的票据上面显示,抬头为“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定额票据”,所盖印章为“郸城县城管监察大队垃圾处理费专用章”。(1月2日《京华时报》)

罚款二字,结构简单,意思明白。什么是罚款?就是当一个人的行为违反规定的时候,用资金的形式进行惩罚。预收罚款,怎么看都是存在问题的。犯了错误可以罚款,还没有犯错误,岂能也罚款?

对于预收罚款,郸城县城管大队表示:预收罚款并不违规,“每年都这样收”,收费依据是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32条第2款的规定。究竟是规定错了,还是执法的人错了。预收罚款透支的是什么?

尽管说,城管部门只是政府的下属部门。但是,出门在外的时候,城管就是政府的形象。城管和商贩的争斗,城和市民的纠纷,其实就是和政府的纠纷。国家即将试点“城管整合”,不知道这样的措施推行之后,能不能改善城管的形象?当“城管整合”后换了一身崭新衣服的时候,执法的思想是不是也能换换?

以往的时候,人们遇到了困难,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掌握权力的政府机关,认为这样的地方就是帮助老百姓释疑解惑的地方,就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可是,当老百姓从城管预收罚款中,看到的只是权力的嚣张的时候,他们还会信任权力吗?

当公平正义、政府形象被透支的时候,暴露出的就是不小的问题。单就城市管理而言,目前的城市管理已经成为了简单粗暴的罚款,丝毫没有什么技术含量。这样的岗位谁都能干。城管部门原本是应该治理违规现象的,结果却成为“销售违规行为”的“商家”。只要你愿意缴纳违规的罚款,你就可以去违规了。缴一年的违规罚款,就可以违规一年。缴两年的违规罚款,就可以违规两年。当城管部门把执法变成生意的时候,有没有城管,对于城市来说还要什么区别?

其实这种类型的事情在全国各地城管部门都有出现。笔者记忆最深的一个就是宁夏的银川。当地城管部门将“占道经营”进行拍卖,一个卖冰棒的老太太花4万元购买了一年的“占道经营权”。有钱就可以占道经营,没钱就不能占道经营,这是法律所允许的吗?可怕的是,这种出卖权力的事情,还不仅在城管部门体现。比如有些地方交通稽查部门出售的“超载月票”,给钱就可以超载,这是拿执法当儿戏,当买卖了。

“预收一年的罚款”这是十分荒唐可笑的事情。违规罚款,只能等到有了违规事实之后再说。而且,即使是违规,每一辆三轮车的违规情况能一样吗?违规的次数能一样吗?“预收全年罚款”,权力到底多少钱一斤?

(本文经作者授权发表百家,未经同意不得转载。)

长按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订阅微信公众号 maisixiang1,成为整百订阅用户,将获赠一本我的签名本新书《摸着历史过河》。礼物都准备好了,就等你出手了。

热门文章HOT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