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CBA球队选外援“三大罪状”

CBA外援种类繁多(昨天文章《CBA外援哪家强?6大类型演绎众生相》有过详细论述),各支球队又该如何辨别真伪优胜劣汰呢?至少目前还没有很好的参照标准衡量,更多看眼光细考察下准手。只是实际操作起来却问

CBA外援种类繁多(昨天文章《CBA外援哪家强?6大类型演绎众生相》有过详细论述),各支球队又该如何辨别真伪优胜劣汰呢?至少目前还没有很好的参照标准衡量,更多看眼光细考察下准手。只是实际操作起来却问题重重,也间接导致球队深受其害,本赛季已经有多支球队深受其害,而选外援的“罪状”大体有三条:

第一宗罪,用熟绝不用生。

中国是熟人社会,CBA也难逃这一准则,且之于CBA诸队的良性发展还是利远大于弊。用熟不用生的前提建立在对该外援能力已有认可,且由于效果已经验证风险系数不大,也一定程度能避免水土不服的问题,才有“裤衩组合”、阿巴斯、杰特等外援成为CBA的老熟人。只是本赛季也有个“反例”,即辽宁大外援汤普森,他在总决赛场均仅12分成为一大软肋,但辽宁放弃了赛季中期更换外援的决定,原因就是用熟不用生,一定程度制约辽宁争冠大计。当然,总体而言,用熟不用生还是足够有效,也是其他各队需要继续践行的选外援准则。

第二宗罪,重名气轻状态。

人傻钱多速来,CBA联赛给予很多外援的第一印象就是如此,再加上狡猾的外援经纪人一忽悠,不少球队在选择外援上基本就是唯名气论,也不管他们到底状态还剩下几成。慈世平未能拯救四川,更沦为“毒瘤”匆匆离去,再加上过往赛季麦迪、阿里纳斯等球星的惨痛案例,再一次给诸多球队敲响警钟。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该球队仅仅只是为了提振球市博取更多利益,那他们如此选择也就无需太过苛责,但整体于CBA联赛的发展却并无裨益。

第三宗罪,来回更换外援。

CBA外援是一把双刃剑,篮协制定的规则看似人性化,却也给不少球队提前喝下慢性毒药,即准许在赛季期间拥有不超过3人次的更换外援许可。既然有篮协的准许证在手,不少球队在选择外援上就过于草率,反正不行再换,也让不少球队在弱旅的基础上变得更弱,将更多心思放在仅仅依靠外援打天下的弊处。对于强队频繁更换外援也是不利,很大程度会破坏球队的化学反应,广东近几年在外援的选择上就是走马灯,也才让他们连续两季被双外援稳定的北京踩在脚下,而新疆同样是倒在这一点上,足够其他球队引起重视。

自然,CBA的繁荣发展与篮协的管理密不可分,他们的不作为乱作为姑且不论,在外援这一关键环节上,篮协需要出台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而非频繁更换制度,朝令夕改绝非是良策。

(文/醉卧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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