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我因组织读书会成为阶下囚,进监时身上的现金粮票被狱警搜走。狱中我先后两次向指导员反应此事,民警队两位领导提讯调查情况,要我指认是哪个警察干的。因为害怕报复我未敢辨识。此后不久,凌晨枪声突
自从参加种菜组到城外劳动,每次都到北门歇气时,看到同犯们都用流通券换现金购物,而我手中却没有多少流通券了。由此想起进监搜身时,身上的现金和粮票已被警察搜去了,没有收条,又没换成流通券给我。我趁此外出劳动的机会也想买点食物,不能老是白吃别人的。何况别人分一点给我,也是从牙齿缝里省出来的,欠了一些人情。
所以,我麻起胆子向姚指导员提出把搜去的现金换成流通券发给我的要求。他答应向所里反映这一情况。可等了一段时间,没有任何答复。这时我的祖父实际已经去世,大跃进已经搞得热火朝天。祖母在大食堂里吃点低定量的饭,还必须代管三个小孩,根本不可能有钱送来,并且连音信都已断绝。我身上早已没有分文了。一条毛巾洗脸洗澡公用,已是百孔千疮,剩下几根筋了。没有牙膏还可免掉,但牙刷磨成接近平板,至于衣服是无法考虑的。我只好再次要求发给搜去的现金,这样才引起了所里的重视。
首先是杨坚所长提讯,要我详细说出当时的情况,我说当时押进火官庙,是在亭子里搜身的,只有一个警察,没有行李,身上只有一个笔记本一支水笔一个印章,现金和粮票的数字是说不清楚的。他说你能说出搜身警察的样子吗?我说当时吓得要死,只低着头,不敢去看警察。没有给收据,就没有具体数目。杨所长最后答应再调查。
又过了几天,民警队的两个首长,讲北方话,又提讯我,了解搜身以及拿现金的事。他们的态度很坚决,说要把民警集合起来,叫我一个个去辨认。我看到首长这样重视警纪警规,好像要决定查出这个警察不可。我就害怕起来,不敢去辨认指出某个警察是搜我身的人。我说当时吓得颤惊可怕,不可能仔细认清搜身的警察,我不能随便确认某人。他们最后还是要我认真回忆清楚,想出来了要立即报告,隐瞒不报告实情也是不老实改造的表现。第三次提讯仍无结果,这桩事情就无人过问了。
其实那日是谁对我检查搜身,应该是有记录的,站在亭子前面的岗哨的民警都应有记录,也应该看得清楚。所以,民警队的干部心里还是有个谱的,只是要我确认作证而已。我心里也有个印象,只是不能去辨认作证。知道自己是犯人,不要惹出麻烦。既已搜去,不能发还是无可奈何的。我也就把这事抛之云外,渐渐淡忘了。
一日的早晨,我在地坪里准备种菜的工具,忽听到岗楼右侧的营房里发出一梭子弹的枪声。顿时营房里传出慌乱的脚步声,也听到断续的说话声。很快就是一片宁静,好像没发生什么一样的平静。早餐后,我们照常整队走出岗楼下的小门,去那几个老地方劳动。
时间在无情地流逝,又过了一段时间,在一次劳动休息时,我问姚指导员,那个向班长(民警)好久没见了,怕是调走了吧?他说:还有什么向班长?肉都烂了好久了!他犯了错误自杀了!我说是不是那天早晨枪声时自杀的?他说是的,是他自己用脚踩着步枪的扳机自杀的!
我默然,心里有了一个明白的答案。那个不很清晰的形象,很可能是他吧。
(本文节选自《蹉跎坡旧事》第六章第十一节)
【语文出版社2013年10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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