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斯与中国改革

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斯的深邃观点对当下的中国改革依然醒目提神: 把建立有效的激励作为改革的核心任务,聚焦产权改革,努力建立法治的国家制度安排,促进思想解放与观念变革,挣脱路径依赖的束缚

诺斯与中国改革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下一个十年》作者 刘胜军

[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斯的深邃观点对当下的中国改革依然醒目提神: 把建立有效的激励作为改革的核心任务,聚焦产权改革,努力建立法治的国家制度安排,促进思想解放与观念变革,挣脱路径依赖的束缚 ]

2015年11月23日,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新制度经济学创始人诺斯(Douglas North)95岁高龄去世。如果说另一位诺奖得主科斯(Ronald Coase)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创者,那么诺斯就是新制度经济学之集大成者。上世纪90年代,新制度经济学的引入,对中国改革特别是国企改革产生了深远影响。在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重新启动“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改革的当下,重温诺斯的思想是大有裨益的。

一、诺斯破解“李约瑟之谜”

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Joseph Needham)在其编著的《中国科学技术史》提出:“尽管中国古代对人类科技发展做出了很多重要贡献,但为什么科学和工业革命没有在近代的中国发生?”这一沉重的历史问题被称为“李约瑟之谜”。

回答李约瑟之谜当然可以从不同视角与维度展开,但笔者以为,最深刻的见解来自诺斯。诺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诠释了西方兴起的秘密,其实西方的兴起与中国的衰落(李约瑟之谜)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

诺斯认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有效率的组织需要在制度上做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

这一解释是极为深刻的。激励问题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所在。“看不见的手”之所以能发挥作用,是因为存在有效的激励(每个人追求效用最大化),导致“人人为我,社会最优”的状态。杜润生极为深刻地指出:中国有两件事情要破题,第一是如何用市场经济来激励人,第二是如何用民主政治来团结人。

对于单个个人,激励是很容易的。但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企业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主要经济组织。最初的企业形态主要是家族企业。但是家族企业的致命问题是“富不过三代”。于是出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即股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而是聘请最有专业能力的职业经理人来管理。股份制公司的出现,是人类经济制度演进中一次伟大的发明。当今欧美国家的一流企业,基本上都是股份制企业。两权分离突破了家族企业的局限性,但也带来了代理成本(agency cost):如何确保职业经理人为股东利益服务呢?为解决这一难题,出现了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以及包括股票、期权、奖金在内的激励制度。股份制企业不是完美的制度,但是迄今为止最具竞争力的企业制度。

简而言之,西方兴起的关键在于:市场经济+股份制企业。市场经济解决了宏观层面社会资源配置中的激励问题,股份制企业解决了微观层面的经济组织内部的激励问题。

理解了这一点,就不能不赞叹中国在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决定多么与诺斯的思想吻合。

二、诺斯理论的三大支柱与中国改革

诺斯的新制度经济学内涵丰富,其核心是产权理论、国家理论与意识形态理论。这三点对中国当前推进改革都非常关键。

1、产权理论:

产权的重要性如何强调都不为过。明确的产权是创造有效激励的前提。诺斯认为,有效率的产权对经济增长十分重要的作用:降低或减少费用;使人们的预期收益得到保证;让个人收益充分接近于社会收益。“科斯定理”指出:只要产权是明确的,且交易成本为0,那么无论开始时将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实现帕雷托最优。科斯定理指明了一个社会提升效率的方向:一是建立明确的产权安排;二是努力降低交易成本。

作为从计划经济和苏联模式脱胎的中国,在产权改革方面依然任重道远:第一,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公是一大问题。据估计,地方政府从征地中获得的差价收入高达30万亿。在下一步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中,如何确保农民获得合理土地增值收益,是城镇化的关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个人收益如何保证,首先取决于土地产权的界定。成都在土地改革试验中,首当其冲的一件任务就是土地的确权,这要耗费巨大的精力(全国土地确权费用高达600亿);由于农民拥有的只是土地的承包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土地流转如何妥善处理土地承包者与土地所有制之间的利益关系,也是一大难题;农房农地如何入市,是新一轮土地改革的焦点;第二,目前中国的住宅并非所有权,而是70年的土地使用权,我们没有理由相信70年到期后政府会拒绝延长使用权,但既然如此,何不把使用权改成所有权呢?第三,国企产权不清晰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全民所有,等于人人都没有的“内部人控制”。弗里德曼大师有言:彻底的公有制等于私有制,彻底的私有制等于公有制。在产权不清晰的情况下,国企在解决激励问题上显得进退失据。国资委在国企治理中的失败表明,只要不触及产权问题,任何国企改革都是治标不治本的。最近的“国企高管限薪令”即为例证。国企产权的模糊,也令国有资产流失、员工持股等敏感问题容易陷入争论,使混合所有制改革难以推进。虽然呼声很大,但国企改革已在事实上陷入新的停顿。国企进一步的产权改革,需要思想观念的进一步解放才能取得进展。

2、国家理论:

对于国家在制度演进中的作用,诺斯提出了“诺斯悖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显然,一个国家设计出何种制度安排,将决定国家的命运。诺斯将国家这一制度安排分成两类:契约型国家与掠夺性国家。他的这一界定与《国家为什么会失败》中的分类是相通的:包容性国家与攫取性国家。显然,能否建立契约型(包容性国家)是制度变迁的核心命题。掠夺性国家会极大摧毁经济激励和企业家精神,抑制创新,最终在经济上陷入不可持续。

过去十年中国经济实现了高速增长,但在政府主导的投资驱动模式下,逐渐形成了庞大的利益集团,而利益集团一旦形成,就会不断推动制度变迁向着权贵资本主义的方向前进,这是为什么腐败变得如此普遍的深层原因。

中国正在努力避免滑向权贵资本主义的路径。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减少政府审批,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这两者结合起来即为:法治的市场经济。显然,法治的市场经济是一种包容性(契约型)的国家制度。

尽管方向正确,但过去两年的改革实践证明,既得利益集团的阻力比想象的更为强大。结果,很多关键领域的改革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政府官员不肯放弃真正具有含金量的审批权,国企不肯放弃垄断特权,政府与国企的关系难以切断,法治建设的进展令人疑虑丛丛。

3、意识形态理论:

诺斯在研究制度变迁时提出一个问题:既然好的制度是已知的,但为何很多国家长期停留在掠夺性制度呢?为回答这一问题,他引入了意识形态理论。

诺斯认为,制度变迁可能因为两个原因而陷入停滞:第一,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问题。即使所有人都认为制度需要改变,但人人都希望靠别人去推动改革(因为改革是有风险的)而自己指望坐享其成。这样的结果就是难以形成合力。第二,制度如何变迁取决于人的思想观念(意识形态)。例如,如果多数人认为“结果平等”(而非机会公平)更重要,他们就可能支持“大政府”,靠大政府来实现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哪怕这样会大大降低社会的总体效率。诺贝尔文学家得主略萨在分析拉美陷阱时,就沉重地指出:“关于拉美最广为人信的一个神话是:拉美的落后源于错误的经济自由主义哲学。这样的自由主义那里从未存在。那里存在的是官僚化的、法律多如牛毛的国家,把财富的再分配看得比财富的生产更重要”。

观念的变化往往是行动的前提。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从计划经济与苏联模式脱胎的国家而言,意识形态阻力在改革中如影随形。这在国企改革、司法改革、教育改革等领域体现尤为明显。吴敬琏指出,“十八次三中全会改革执行上存在很多阻力:虽然邓小平的思想受到许多人拥护,但苏联式的制度和意识形态不但对我们这一代人有影响,恐怕对下面几代人仍有很强影响。虽然现在物质利益比起意识形态更重要,但既得利益者打着意识形态的旗号来灌输他们那套”。例如,在21世纪的今天依然有人抛出阶级斗争论,或者把党的领导作为挡箭牌。 李剑阁警告说,“有些人“用虚无缥渺的、遥不可及的、过时的、陈旧的政治口号和概念”,去干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党的基本路线,“煽动一些不健康、不理性的社会情绪来阻碍或者反对改革。更有甚者,有人甚至要把中国拉回到计划经济,甚至还有人要在中国再搞一次文化大革命。当前最大的危险在于不改革,更大的危险在于改革往后退。邓小平曾多次果断、严厉地制止了将意识形态的争论引进经济领域。今天,我们也应该对否定市场化改革方向的言论旗帜鲜明地说“不””。

从中国改革的历史经验看,改革的力度往往取决于思想解放的高度。没有胡耀邦推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就难以冲破“两个凡是”的思想禁锢,就不会有1978年的改革开放国策的确立;没有皇甫平《解放日报》系列社论、小平南巡,就难以突破计划经济的思想禁锢,就不会有1993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今天,中国改革要取得突破,依然需要在国企垄断、政企分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司法独立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开展思想解放。

习近平指出,“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解放思想是首要的”。思想解放的前提是自由的言论空间。诺奖得主科斯在2011年语重心长地指出: “如今的中国经济面临着一个重要问题,即缺乏思想市场,这是中国经济诸多弊端和险象丛生的根源。”

推进思想解放,离不开最高领导人的发动。一个成功的案例是,江泽民于1991年冬主持11次专家座谈会,为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进行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会议之所以成功,其经验就是自由讨论,会议充满自由讨论的气氛,没有桌签,与会专家到会议室后自由选座位,发言顺序不是预定的,都是临时要求发言,还可随时补充。多数人都不是念事先准备好的发言稿,而是敞开思想着重讲自己的意见,也有即席发言。

三、中国改革的路径依赖

历史从来都是连续的。诺斯认为,制度变迁具有显著的路径依赖(path-dependent)特征。路径依赖的重要性在于其自我强化机制:一旦走上了某一条路径,它会不断自我强化。因此,如果最初的路径是科学的,制度变迁可能进入良性循环轨道;但如果最初的路径选择错误,想退出是十分困难的:一旦路径被锁定,像除非经过大的社会震荡,就很难退出了。埃及、印尼、利比亚、伊拉克等众多国家陷入长期的社会动荡,可当初的路径选择错误是分不开的。

承认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特征,对中国而言非常具有现实意义。中国改革开放,最大的路径依赖就是苏联模式与计划经济。首先,中国过去30年创造的“经济奇迹”,具有“半市场半政府”的特征。经济学家认为,我们成功是因为市场的力量不断增强。但也有少数人声称中国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一个有为的政府。我们究竟应该沿着不断扩大市场作用的路径前进,还是沿着政府主导的路径前进。尽管三中全会提出“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但在实践中让政府放弃“父爱主义心态”是极其困难的。今年6月发生的股灾,就突出地表明“政府干预”这一路径依赖的强大力量。其次,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过去的旧观念、旧习惯可能是当前改革的重大障碍,必须认真总结和反思,不断扬弃,才能前进而非被锁定和套牢。以国企改革为例,中国时常在“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循环中重复,那么国企出现的问题,究竟是管的太少还是放的太少?对这一问题的判断将决定下一步国企改革的路径选择。再次,我们必须努力创造出“好的路径”,推动中国进入可持续发展轨道,而非在历史周期律中循环往复。例如,面临逼近临界点的社会矛盾,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提出“法治的社会经济”,其实质是对中国下一步的制度变迁路径进行的顶层设计,这一路径设计赢得普遍赞扬。问题是,过去两年的改革实践证明,原本是清晰的路径设计,但在改革推进中受到各种利益集团的干扰,正在变得模糊,这是我们需要高度警惕的。

结束语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中国当前的改革,其实质就是一场宏大的制度变迁。制度变迁具有显著的路径依赖特征,旧思想、旧习惯可能会不断把改革往回拉。过去两年改革的实践证明了制度变迁的艰巨性。 因此,我们在今天重温诺斯的思想,可以从中汲取大智慧,醒目提神:把产权改革作为核心问题,努力建立法治的国家制度安排,促进思想解放与观念变革,优化改革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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