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的地方车改,当用公开彰显诚意

按照要求,2014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地方党政机关在2015年底前完成。

文|李记

2014年7月,公车改革全面启动。按照要求,2014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地方党政机关在2015年底前完成。根据该时间表,目前地方车改应该已经完成,而实际情况如何?国家发改委此前表示,由于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存在很大差异,推行起来相对较复杂。记者调查梳理发现,临近2015年岁末时,多省份加大车改推进力度,力争在新年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在2016年彻底完成此轮公车改革。(1月3日《新京报》)

各地情况不同,推进速度有别,完全可以理解。比如进度较快的为陕西和广东,目前两省已完成省本级车改,向乡镇一级深入;而北京、天津、江苏、安徽、湖北、贵州等省份,目前基本完成省级机关车改,正在向地市推进。站在普通公众的视角看,虽然他们理解一些地方当前阶段因为“时限已到”而在进行的“抓紧冲刺”。但从时间表的严格设定看,一些地方预期“在2016年彻底完成此轮公车改革”,已算一定程度的“延期”。

既是“延期”,多地车改的“抓紧冲刺”,应该以更加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才能最大程度地彰显诚意。这样的“公开成绩”,其一当然应该包括车改后,车辆变化以及补贴发放等,这是事关车改本身的最重要的数据。比如据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公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孟军此前介绍,截至2015年12月底,陕西省级机关参改的3185辆公车中,取消了2048辆、保留1137辆;陕西省级机关121个部门约1.1万人的公务交通补贴基本发放到位,市、县、乡镇各级政府机关的公车封存工作也已基本完成。这样透明的“成绩公开”,才是“诚意满满”。

其二,车改不是“一锤子买卖”,常态性的公开必须做到做好。比如,各地各地车改后,保留的车辆数量,应该有详尽细致的公开;这些保留车辆的使用、维护以及运行等状况,也应该有阶段性的公开。具体到车补的发放,也必须做到完全的公开透明。标准的问题,自不待言:据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介绍,在湖北省,省直机关车补分为四级,标准是比中央高30%,地级市的具体标准金额自己定。而显而易见的是,“自己定”不能是“随便定”,更不能今年一个样、明年一个样;各级各地车补的发放,必须列入年度地方预算与决算,接受地方职能部门的监督,也接受公众监督。

其三,车改的终极目的还是节约成本、提升效率,所以车改后确保“政府效能”的问题必须有相应的公开。一方面,当然应该继续防止公车私用。从报道中可知,除了入口把好关以外,中央车改办负责人此前也曾表示,纪检监察部门加大车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审计部门加强监督,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还将通过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等手段,实现实时动态监管,防止公车私用。

另一方面,必须最大限度地避免车改后“政府效能”被影响的“后遗症”。为保障车改后的政府效能,公车改革方案早在设计时就给出了解决方案:提高出行补助。此外,一些地方已在尝试和租赁公司合作或集体拼车的方式,来减少日常出行开销;一些地方保留本地区的机要通信、应急用车,设立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等等。但不管是采用哪种方式,如何用相应的公开透明的方式,在最大程度节约成本的同时,让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双管齐下”,确保车改后“政府效能”不受影响,无疑仍考验着相关方面的能力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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