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炒学区房”,倒逼教育均衡

“买房就能上××小学”、“距国贸仅30分钟”,从2月1日开始,这些话语不能在售楼广告中使用了。

文|汪昌莲

“买房就能上××小学”、“距国贸仅30分钟”,从2月1日开始,这些话语不能在售楼广告中使用了。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该规定将于2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1月6日《京华时报》)

近年来,人们谈论最多的,除了股市,就是学区房。这两者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一个总是摇摇晃晃,在红绿色的数字变化间分配财富;另一个看起来稳当多了,似乎只要一拥有,就马上能送给孩子一个美好未来。然而,学区房同股市一样疯狂。比如,北京有人花135万,买个4.4平方米的房子,根本不能住,只为给上学买个进门证。如此语境下,国家工商总局规定“房地产销售广告禁打学区房旗号”,不仅规范了房地产广告宣传,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拼房择校”乱象。

众所周知,教育部门禁止跨区择校,目的是为了避免学生无序跨片流动,确保免试就近入学。然而,对于这项维护教育公平的善政,一些家长并不领情——如果户口及住房不在名校学区内,孩子就失去了上名校的机会。于是,一些家长便采取“拼房择校”等非常手段,疯狂砸钱“抢”学区房,“挤”进名校学区内,为孩子在名校“占坑”。特别是,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受利益驱使,在房地产广告中进行虚假宣传,热炒学区房,加剧了“拼房择校”乱象。

“拼房择校”的问题,尽管公众广为诟病,但是,仅把这个问题的板子,简单地打在房地产开发商身上,显然有失公允;而仅把解决这个问题的希望,寄托在地方政府及教育部门的层面,也是不现实的。禁止跨区择校,不仅是解决利益分配的问题,而是一个涉及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应该从维护义务教育根本理念的角度出发。因为义务教育阶段,依照现有的《义务教育法》,是一个普惠的、非选择性、非淘汰性的教育阶段,也是政府必须提供的一个基本公共服务职能。若想彻底打破“拼房择校”利益格局,必须从国家层面进行制度的顶层设计。

可见,房地产广告禁炒学区房,倒逼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各地应加大力度平衡现有的义务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倾斜,缩小校际差距。如果学校的教育资源都差不多,大家也不用挤破头往少数几所学校扎推了,都选择就近入学了,道理就这么简单。特别是,改革现行的教育考评机制,才是破解“拼房择校”乱象的良方。如果评价一个地方的教育政绩,不是看当地有多少名校,名校的升学率如何,而是看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差距大小,以及使薄弱学校的数量,与教育政绩成反比,想必地方政府及教育部门,就会真心实意地去抓教育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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