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有情人无情—毁三观的笔记小说

古人一三俗,鬼都拦不住。近读明清笔记小说,碰到几朵奇葩,掐出来与大家共享。

禽兽有情人无情——毁三观的古代笔记小说

文/余少镭

古人一三俗,鬼都拦不住。近读明清笔记小说,碰到几朵奇葩,掐出来与大家共享。

【弄他鸭的】

《耳食录》,清嘉庆年间文学家乐钧所著,被誉为“堪与蒲松龄《聊斋志异》媲美”。书中二编卷四,有《交物》一则,其低俗处,直让人捂眼:

劳生者,好与物交。尝谓交物者莫妙于鸡,莫凶于犬。昔尝交犬,其阴如炙,大病数月,服参蓍乃愈。真畏途也。由是出犬而宠鸡。其他羽蹄雌牝,多充下陈。尝欲污象,见其庞然大物,逡巡退去。象得以贞。

说有一姓劳的哥们儿极重口,喜欢与禽兽××OO。他曾跟人作经验谈,认为最爽者莫过于鸡,最危险莫过于狗。说他有一次跟狗ML,不料狗洞里像火烧一样炙热,JJ差点变BBQ,过后大病几个月,服用很多参药才捡回一条命。想想真后怕。从此之后,劳哥们儿抛弃了热狗,移情于鸡,甚而爱鸡及鸭,爱鸭及鹅,所有母禽都成了他的后宫。后来他玩禽玩腻了,看到大象,也想尝鲜。只是大象实在太太太太太大了,找块砖垫脚也鞭长莫及,劳哥们儿一次次在它身边徘徊、流连,最后没辙,只好放弃,泪汪汪割爱而去。大象终于保住贞节。

第一次看到最后“象得以贞”时,当场笑趴,寥寥四字,幽默感爆棚,古人就算超级低俗,也有超级功笔,不服不行。

不过,你若以为这样就毁三观,那就错了。读袁枚的《新齐谐》,至卷六,撞到《鸭嬖》一篇,那才叫人吐血:

江西高安县僮杨贵,年十九,微有姿。性柔和,有狎之者,都无所拒。一日夏间,浴于池中,忽一雄鸭飞起,啮其臀而以尾扑之,作抽叠状。击之不去,须臾死矣。尾后拖下肉茎一缕,臊水涓涓然。合署人大笑,呼杨为鸭嬖。

说江西高安县署有一杂役名叫杨贵,十九岁,颇有几分姿色(搁今天就是一伪娘),加之性格温驯,有人攻,他就受,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来者不拒。盛夏某日,杨贵在池中洗澡,突然一只雄鸭飞了起来,猛啄他PP,并以鸭尾爆其菊,还不停作抽插状。杨贵拼命打鸭,鸭执着不走,没多久就被打死了。死时,鸭尾后面还拖着一根肉棒棒,精水嗒嗒滴。看到这一幕,整个县署都笑趴了,从此,杨贵就被称为“鸭嬖”(嬖bì,宠幸之意,鸭嬖,即鸭的爱人)。

《交物》中之劳生,好与禽类敦伦,毕竟古来有之,他将之做到极致罢了。鸭恋上人,那才是千古奇谈。《鸭嬖》中这鸭,为情而死,也算死得其所。杨贵对人来者不拒,对鸭却坚贞不屈,也算是有底线之人,若由《耳食录》的乐钧来写,会不会最后也以“贵得以贞”作结呢?想来是可能的。只是那痴情鸭子就那么活生生被打死,总觉未免残忍了些。袁子才此人,才名与纪晓岗并称,好色程度却称冠有清一代,且男女通吃那种,饶是如此,他的多情,也及人不及鸭,境界未免低了些。

无独有偶,多年前看一美国小说,名字忘了,写一性苦闷的美军厨师,拿一只做菜用的鸭进行发泄,那细节,犹历历在目:丫先把一抽屉拉出,把鸭前半身塞进,把抽屉推紧,直至鸭不能挣扎,于是站立式进行。事毕,丫把鸭杀了,全连美美吃了一顿。这位美军厨师的所作所为,已非“变态”二字所能概括。我好奇的是,当他夹起那块鸭屁股时,心里难道就没有涌起一丝丝情意么?

瞧瞧,当鸭就是这么悲催,爱上人也死,被人爱上也死。这也就难怪希腊神话中众神之王宙斯要勾引人妻丽达时,变成的是一只天鹅了——他要是变成鸭,早就被人剁了,丽达怎么可能还跟他嘿咻并生下四个蛋蛋。

油画《丽达与天鹅》

【鸟人的第三类接触】

以上两则,犹可当段子看。但《搜神记》里面这一则,估计你就笑不出来了。

元帝永昌中,暨阳人任谷,因耕,息于树下,忽有一人着羽衣就淫之。既而不知所在。谷遂有妊。积月,将产,羽衣人复来,以刀穿其阴下,出一蛇子,便去。谷遂成宦者,诣阙自陈,留于宫中。

东晋元帝永昌年间,江苏暨阳有一个叫任谷的农民,有一天他耕田耕累了,躺在树下休息,突然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鸟人,就地把他给QJ了。鸟人事毕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好好变态的是,任谷竟因此有BB了。过了几个月,临盆之时,那鸟人又出现了,他用刀捅进任谷下身,一条小蛇从里面生出来,和鸟人一起离开。从此任谷小鸡鸡就废了,他跑到朝廷报告了这件事,朝廷就把他留在宫中当太监。

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去揣测,这故事背后,极有可能是酱的:农民任谷觉得耕田太苦,挥刀自宫去当太监,又怕人笑话,于是瞎编了一个无厘头的被鸟人QJ的故事,顺利留在了宫中。中国古代干这种事的大有人在,魏忠贤、小德张等著名太监,都是自宫了才去当太监的。

可是,难道就没有别的可能吗?《搜神记》中有几则故事,被认为是写外星人的,如卷八中的“荧惑星”、卷十二中的“杨道和击霹雳”等,把任谷的遭遇往这方面一联系,不正是第三类接触的典型个案吗?外星鸟人来到地球,将受精卵(或胚胎)植入农民任谷身体里——外星人才不管你是男是女呢,它们的后代孕育也无须子宫,有个皮囊就可以了——于是任谷肚子就一天天大起来,直到足月,外星鸟人又来了,直接给任谷施行“剖阴产”,将它的后代——一条小蛇带走了。至于鸟人跟人类为什么会生下蛇,这你得问外星人去,你没看电影里那小异形出世时,也像一条小蛇吗?也只有外星人,才能做到创口无血不感染,让任谷去势留命,还能去宫里当太监。

电影《异形》中,外星生物从一男人肚子里生出来。

人狗情未了

如果说,《耳食录》、《新齐谐》、《搜神记》等笔记小说,多以猎奇为主,趣味低级,那么,高大上的《聊斋志异》,曾被誉为“讽刺封建社会的黑暗,揭露满族贵族集团和官场的黑暗,批判不合理的科举制度和婚姻制度”的最有教育意义的笔记小说,应该不会有这些三俗篇章了吧?嘿嘿,单看第一卷中的《犬奸》,就足以让人节操碎地。

青州贾某,客于外,恒经岁不归。家畜一白犬,妻引与交,习为常。一日,夫至,与妻共卧。犬突入,登榻,啮贾人竟死。后里舍稍闻之,共为不平,鸣于官。官械妇,妇不肯伏,收之。命缚犬来,始取妇出。犬忽见妇,直前碎衣作交状。妇始无词。使两役解部院,一解人而一解犬。有欲观其合者,共敛钱赂役,役乃牵聚令交。所止处,观者常数百人,役以此网利焉。后人犬俱寸磔以死。呜呼!天地之大,真无所不有矣。然人面而兽交者,独一妇也乎哉?

说的是山东青州有一商人,在外面做生意,一年难得回家一次。家里养了一条白狗,他老婆空虚寂寞冷,便引诱那白狗跟她嘿咻,次数多了,狗狗习以为常。一天,商人回家,跟老婆上床,正小别胜新婚之际,那白狗突然窜进,跳上床,活活把商人咬死。后来这事被邻居察觉,大家都觉得这太反人类了,联名告上官府。官府将那妇人抓来拷打,她死都不招,于是将她暂且收监,又命人将那狗捆来,再次将妇人带出。那狗正害相思之苦,一见爱人,扑上去撕碎她的衣服,趴上她身就要嘿咻。这下子,妇人再也狡辩不了,招了。官府命两个差役将人狗解上刑部,一解人一解狗。一路上,有人想看人狗交合的,就凑钱贿赂差役,差役就将那妇人和狗牵到一起,命令他们就地ML。所到之处,围观者动辄数百人,两差役就靠这巡回表演发了财。到了刑部,人和狗都判了凌迟,受千刀万剐而死。真是太悲催了,天地之大,无奇不有。但是,长着一副人样却喜欢兽交的,难道只有那妇人一个吗?

1940年代,吾邑澄海东里,也有一类似传说。不过,故事中的男主不是狗,而是猴。说某医生因长期在外行医冷落了老婆,久旱的女人就和家中养的猴子好上了。最后的结局,是医生发现猴人奸情,把那猴子杀了。

所谓“色字头上一把刀”,看来这话对人狗猴都适用。《犬奸》中这条有情犬,占有欲还挺强的。不过,狗是兽类,咬死人,该杀就杀,但狗杀人属“激情犯罪”,妇人并无共谋,就算妇人与狗通奸害死丈夫乃死罪无疑,也不至于要受尽公开羞辱再受凌迟酷刑。这故事最让人毛骨悚然的地方,就在“有欲观其合者,共敛钱赂役,役乃牵聚令交”一句,可以这么揣测,那些付费观看的看客,不是在刷存在感,而是在刷代入感。

不过,蒲老就不是这么理解了,在文章最后,他站在人的道德高度,借“异史氏”之口,义正辞严地对这狗男女进行批判:

会于濮上,古所交讥;约于桑中,人且不齿。乃某者,不堪雌守之苦,浪思苟合之欢。夜叉伏床,竟是家中牝兽;捷卿入窦,遂为被底情郎。云雨台前,乱摇续貂之尾;温柔乡里,频款曳象之腰。锐锥处于皮囊,一纵股而脱颖;留情结于镞项,甫饮羽而生根。忽思异类之交,直属匪夷之想。尨吠奸而为奸,妒残凶杀,律难治以萧曹;人非兽而实兽,奸秽淫腥,肉不食于豺虎。呜呼!人奸杀,则拟女以剐;至于狗奸杀,阳世遂无其刑。人不良,则罚人作犬;至于犬不良,阴曹应穷于法。宜支解以追魂魄,请押赴以问阎罗。

这篇判词,实是古代笔记小说中的奇葩。说奇葩,首先是判词前半部分,将原文里面“妻引与交”四字给具体化,对人狗交合的细节描写,极尽文采也极尽淫秽,让人不得不怀疑这“异史氏”就是那些“敛钱赂役”然后“围观了整个过程”的看客之一。后面对狗男女的诛心之论,肢解之后还要“追魂魄”,简直就是“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的节奏,道学家的嘴脸跃然纸上。

《聊斋志异》有别于其他笔记小说的地方,就在于讲完故事后总要来一番“异史氏曰”的道德评判,站在“永远正确”一方,正义感爆棚,好像非如此总署就不让出版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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