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翔被抓、农行行长张云降职,金融反腐应有下文

只有制度构建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才有望形成常态化,与此同时,针对新一轮金融创新所带来的监管真空,我们亦应与时俱进,尽快调整监管架构、并升级交易系统。

金融反腐正在向纵深挺进——11月2日,两则重磅新闻在金融圈扩散,一则是私募大佬徐翔涉嫌内幕交易被带走调查,另一则是农行行长张云已被撤销党内职务、降为正处级干部。

如果说此前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中信证券总经理程博明等多人被查,缘于慷国家救市之慨从中渔利,其事态紧迫牵涉救市成效,不得不予以严查,那么,此次私募大佬徐翔被查,则是执法部门剑指证券市场内幕交易之沉疴旧疾,而农行行长的连降三级,则表明本轮金融反腐已从证券市场扩散至银行业,全覆盖式的金融反腐大网已经拉开。

金融反腐必须全面深入,一连串“救市主力变成套利先锋”真相的浮出,已经充分彰显金融圈违法乱纪之恶劣,面对如此触目惊心之乱象,再不全方位祭出金融反腐之重拳,已难以扭转其积重难返之势。

似此而论,我们应该为当下的金融反腐叫好,乱象频出须出重拳整治。但是,相对金融反腐的阶段应急性,我国金融市场的制度构建,才是之于中长期可续发展更为重要的保障。

客观而论,在我国金融市场渐进市场化的20多年间,伴随着金融开放和金融创新所带来的监管新命题,我国金融监管形式上也是与时俱进的,涉及金融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组织建制,也已经相对接近于成熟资本市场。

但是,究其核心而言,我国金融市场之所以乱象频出,不在于形式上的法律法规是否完善,而在于对投资者保护的欠缺、以及执法力度的偏弱。

之于投资者保护欠缺而言,以A股市场为例,其实,一直以来,举证倒置原则和集体诉讼制度,早已成为成熟资本市场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通用法则,但是,我们至今仍然没有推出。而举证倒置原则和集体诉讼制度的欠缺,其本身就意味着,机构和上市公司合谋内幕交易违法被查的概率超低,违法成本更是远远低于违法所得。而在这种逆向利益驱动机制之下,即便证监会再怎么强调遵纪守法,相关利欲熏心的机构和上市公司也会视为耳旁风。在我国金融市场,对投资者保护的欠缺,不仅仅体现在A股市场,之于银行业和保险业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比如,我国银行业普遍乱收费的现象,这么多年来,银监会三番五次专门发文,现状也仍然是剪不断理还乱。

之于执法力度偏弱而言,还是以A股市场为例,尽管,形式上的退市制度A股市场一直存在,但是,从执法实践来看却貌似于无,A股市场诞生26年来,合计退市的股票仅70家左右,年退市率约为0.1%,这远远低于成熟资本市场的退市率,以美国股市为例,纽交所每年的退市率约为6%、纳斯达克每年的退市率更是高达8%左右。执法力度的偏弱、以及相关细则的不清晰,所导致A股退市制度的形似于无,这不仅意味着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的成本低,而且更间接导致我国金融市场爆炒壳资源的潜规则。

我国金融市场制度构建的不到位,除了上述两点以外,之于当前金融创新所导致的监管真空而言,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架构、以及交易系统的技术支撑,均亟需进行调整和升级

以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架构为例,我国自1993年以来,就一直沿用金融分业监管模式(一行三会),这之于早期我国金融市场失序的格局而言,是合理和必要的,但是,最近几年,在我国参与金融市场的主体已明显偏向混业经营之下,我国的金融分业监管模式,事实应该与时俱进,逐渐转向混业金融监管模式。

再以我国金融交易系统的技术支撑为例,此次海外高频交易者非法潜入A股市场谋取暴利案件的曝光,已经充分说明了我国金融市场交易系统亟需升级——刚刚被公安部侦破的伊世顿贸易公司期市操纵案,就是一个极为典型的例子,其所采用的高频交易软件平均下单速度是每0.03秒一笔,而我国交易所的交易系统需要1秒钟才能产生2个数据包,两者之间IT运转速度如此天壤之别,天然地给不法机构留下了基于IT技术套利的空间,有效的跟踪监管根本无从谈起。

之于当下而言,我们在期待全方位金融反腐尽快取得成效的同时,更希望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者保护和执法力度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只有制度构建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才有望形成常态化,与此同时,针对新一轮金融创新所带来的监管真空,我们亦应与时俱进,尽快调整监管架构、并升级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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